关于建立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的通知发表时间:2024-12-10 08:55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参照《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我市拟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科小提升工程项目库),为我市申报省科小提升项目做好筛选和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资格 在东营市内注册、取得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或通过自评可获得2025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支持重点 1. 重点支持企业。具有“三高一核心”特性(市场占有率高、研发投入高、复合增长率高、拥有核心硬科技)的高成长性企业。 2. 重点支持产业。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和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创新项目,尤其是制造业领域带动提升能力强的科技创新项目。 三、项目要求 1. 入库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要能够针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对行业整体提升有较大促进作用,不接受技术改造类等仅能为企业自身带来提升的项目入库。 2. 入库项目要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 3. 入库项目承担单位预计2024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须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共同组织实施。 4. 入库项目预算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50万元,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之比应不低于2:1。 5. 入库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明确已承担省科小提升项目、其他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数量。 6. 入库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应能够在2027年6月份前完成。 7. 承担单位应对入库项目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 入库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问题记录。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企业填报入库项目材料,连同盖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12月23日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请申请入库企业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入库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 3. 市科技局将对汇总的入库项目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2025年度申报的省科小提升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推荐。 4. 联系电话:8380282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附件: 1.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汇总表.xls 2. 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申请表.doc 东营市科技局 2024年12月5日 |